【wolf08120852】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之不信任案後10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