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 Lin】評論
民法1000條(夫妻之冠姓):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民法1018條之1(自由處分生活費用外金錢):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之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民法1092條(委託監護人):父母對其未成年之子女,得於一定期限內,以書面委託他人行使監護之職務民法1080條(收養之終止):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
【胖】評論
民法1000條(夫妻之冠姓):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民法1018條之1(自由處分生活費用外金錢):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之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民法1092條(委託監護人):父母對其未成年之子女,得於一定期限內,以書面委託他人行使監護之職務民法1080條(收養之終止):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