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甲意圖殺乙,某夜趁乙在屋內時縱火燒屋,幸乙即時逃避,只受輕傷。問甲應如何論斷?
(A)放火罪、殺人未遂罪,兩罪併罰
(B)放火罪、殺人未遂罪,兩罪想像競合犯
(C)只成立殺人未遂罪
(D)只成立放火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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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110法警上榜】評論

甲主觀殺乙 對乙有殺人的故意,乙逃避當然屬殺人未遂。甲放火行為屬侵害社會法益。一行為成立侵害社會法益及個人法益,屬兩罪想像競合。

棒!】評論

數罪併罰是指對犯兩個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別定罪量刑後,按一定原則判決宣告執行的刑罰。想像競合犯是一個犯罪行為觸犯數個罪名,但依照比較重的罪處罰乙在屋內是可以成立殺人未遂 甲是有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