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證券經紀商與證券交易所因使用市場契約產生爭議,應以下列何種方式處理?
(A)強制當事人調解
(B)應進行強制仲裁
(C)應以訴訟解決
(D)申請主管機關調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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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小榜眼】評論

證券交易法 第166條依本法所為有價證券交易所生之爭議,當事人得依約定進行仲裁。但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相互間,不論當事人間有無訂立仲裁契約,均應進行仲裁。前項仲裁,除本法規定外,依仲裁法之規定。

陳凱芸】評論

強制仲裁: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證券商之間的爭議約定仲裁:證券商與投資人之間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