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為提升董事績效與執行業務能力,依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得於董事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投保責任保險。關於責任保險之重要內容如:投保金額、承保範圍及保險費率等,公司需向誰進行報告?
(A)董事會
(B)股東會
(C)主管機關
(D)公司債權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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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榜眼】評論

公司法 第193-1條公司得於董事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投保責任保險。公司為董事投保責任保險或續保後,應將其責任保險之投保金額、承保範圍及保險費率等重要內容,提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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