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公職人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圖其關係人之利益,應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
(B)80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
(C)5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 
(D)600萬元以上650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2973
統計:A(214),B(0),C(22),D(0),E(0)

用户評論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14 條 違反第七條或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用戶】SunnyFunny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巳修法了

【用戶】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 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第17條 違反第十二條或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現行已修法為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14 條 違反第七條或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用戶】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 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第17條 違反第十二條或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現行已修法為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14 條 違反第七條或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用戶】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 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第17條 違反第十二條或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現行已修法為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