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比亞】評論
郵政法 第二十六條凡以運送為業之鐵路、長途汽車、船舶、航空器,均有輔助載運郵件及其處理人員之責。 前項載運費用,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與運送業者商訂之。
【Taickbin Chi】評論
郵政法 第四十五條 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有下列情事之一時,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一、無正當事由拒絕載運郵件。 二、故意延誤載運郵件。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3.運送業者輔助載運郵件,其載運費用如何決定?(A) 由中華郵政公司訂定公告之(B) 由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訂之(C) 由交通部訂之(D) 由中華郵政公司與運送業者商訂之修改成為13.運送業者輔助載運郵件,其載運費用如何決定?(A) 由中華郵政公司訂定公告之 (B) 由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訂之 (C) 由交通部訂之 (D) 由中華郵政公司與運送業者商訂之
【SiBei Lin】評論
郵政法 第二十六條凡以運送為業之鐵路、長途汽車、船舶、航空器,均有輔助載運郵件及其處理人員之責。 前項載運費用,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與運送業者商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