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下列關於無因管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無因管理雖無契約關係,但為債之獨立發生原因
(B)適法無因管理,因為可阻卻違法,故排除侵權責任的請求權
(C)甲、乙農田毗鄰,甲自願幫乙處理農田蟲害之行為,得對乙成立無因管理
(D)無義務、未受委任之管理人為自己利益,而管理他人事務之行為,得成立無因管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2082
統計:A(56),B(150),C(22),D(331),E(0)

用户評論

【用戶】詹姆士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B) 不適法無因管理才有損害賠償適用,且負擔無過失之賠償責任(不適法無因管理人不管有無過失都要賠償,即便不是該管理人之錯誤,但該管理人有對產生該賠償的責任人有請求權。例: 乙不適法替甲無因管理花瓶,但丙不小心打破,乙因負擔賠償甲,乙再向丙請求)。

【用戶】nety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172已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

【用戶】Daisy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無因管理:民法172條:「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其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