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人民對於行政契約締結後發生情事變更,不服行政機關之補償金額時,得提起何種訴訟?答案顯示:
(A)確認行政契約無效之訴
(B)請求解除行政契約之訴
(C)請求終止行政契約之訴
(D)給付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5878
統計:A(7),B(1),C(10),D(219),E(0)

用户評論

【用戶】李佳欣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8條: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前項給付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原告未為請求者,審判長應告以得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