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掌中置】評論
戶籍法第65-1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親等關聯資料:一、依人工生殖法第15條或第29條規定,有查證親屬關係之需求。二、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8條規定有器官捐贈查證親屬關係之需求。三、辦理繼承登記有查證被繼承人之配偶及血親關係之需求。(B)四、為依國籍法第2條規定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有查證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需求。(C)五、依法院要求或法院審判有查證親等關聯資料之需求。(D)六、依其他法律規定有查證親屬關係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