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rz Lin】評論
民法§1138: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Han17】評論
配偶不是當然繼承嗎?根本不屬於第一順位吧?當然繼承第一順位還是我誤會什麼?(請各位聰明的大大解惑Orz
【我要當警察】評論
先安頓妻小,所以給老婆跟小朋友,在來給父母
【林書緯】評論
我要當警察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