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試述被告得聲請檢察官迴避之事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8353
統計:A(67),B(11),C(10),D(2025),E(0)

用户評論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共同正犯(2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限故意):把風、接應、緊抱、阻其去路、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犯意聯絡、參與構成要件。

葉冠伶】評論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