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公司於 X1 年成立,X1 年至 X3 年列報稅前淨利分別為$300,000、$200,000 及$500,000;稅後淨利分別為$249,000、$166,000 及$415,000;X3 年底資產與負債總額分別為$3,300,000 與$2,100,000。X4 年初經會計師查核發現下列事項:⑴預收貨款一向直接記為銷貨收入,X1 年至 X3 年年底分別有$40,000、$60,000 及$50,000 之預收貨款未予認列。⑵X1 年至 X3 年年底未調整認列應收租金分別為$50,000、$130,000 與$90,000。⑶X1 年至 X3 年年底未調整應付薪資分別為$60,000、$90,000 與$110,000。⑷X2 年初預付 3 年保險費$180,000,逕以保險費認列,之後未再作任何與該筆保險費相關之分錄。⑸X1 年初以$560,000 購入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每年年底將未實現評價損益認列於當期損益。X1 年至 X3 年年底該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分別為$550,000、$580,000 及$535,000。依所得稅法之規定,課稅所得係按現金基礎決定,證券交易所得為出售價款與取得成本間差額,各類所得之所得稅率皆為 17%。試作:
【題組】1.分別計算甲公司 X2 年與 X3 年正確之稅前淨利。(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0139
統計:A(4),B(1),C(13),D(343),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