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可可小煤炭】評論
刑事鑑識手冊第45點子彈、彈頭(殼)證物之處理原則如下:1.現場子彈、彈頭(殼)採取前宜先記錄其原始狀態,並以適當之方法採取。…(C) 2.現場彈頭(殼)宜視個案情況留意其上可能之微物跡證,必要時,宜先採集鑑定。 3.避免以金屬器具直接夾取子彈、彈頭(殼)。 …(D)4.彈頭(殼)宜以證物袋分別包裝,避免彼此碰撞。…(B)5.有供比對用之同廠牌子彈者,應準備三顆以上送鑑。…(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