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芝】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未依前項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二個月。行政機關未能於前二項所定期間內處理終結者,.....看完整詳解
【110年的Roy】評論
第 51 條
【Lin Tony】評論
訴願決定期間:訴願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應於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延長一次,最長不得逾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