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關於行政處分廢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處分之廢止,乃針對合法之行政處分
(B) 授予人民利益之行政處分,非補償處分相對人之信賴利益,不得廢止
(C) 行政處分因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D) 行政機關行使其保留之廢止權,其廢止行政處分之行為仍應受比例原則之拘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8028
統計:A(175),B(4445),C(850),D(80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行為、訴願管轄之機關、原行政處分之執行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

用户評論

Sam Zhang】評論

錯誤-(B) 授予人民利益之行政處分,非補償處分相對人之信賴利益,不得廢止正確-(B) 授予人民利益之行政處分,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Yulia】評論

D廢止行政處分的行為本身就是一行政處分,故而自然應受比例原則之拘束。

OMG】評論

補充最佳解

蔡裕閔】評論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一、法規准許廢止者。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原處分機關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四款、第五款規定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者,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不是所有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 都要合理補償錯誤-(B) 授予人民利益之行政處分,非補償處分相對人之信賴利益,不得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