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a-加油!明年106】評論
(A) J702 失能者之醫藥費付與所得稅法所定醫療院所始得列舉扣除,違憲租稅法定主義
【米居】評論
生活費用之計算標準則準用臺灣省(台北市、高雄市)辦理役種區劃現行最低生活費支出標準金額計算審核表(原役種區劃適用生活標準表)中所列最低生活費支出標準金額之規定,以固定不變之金額標準,推計承租人之生活費用,而未就不同地域物價水準之差異作考量,亦未斟酌各別農家具體收支情形或其他特殊狀況,諸如必要之醫療及保險相關費用之支出等實際所生困窘狀況,自難謂為切近實際,有失合理,與憲法保護農民之意旨不符,應不再援用。節錄422
【。。。。】評論
Ad誰可以用超級白話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