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D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蓋聶(Gagne)於 60 年代提出八種由簡至繁的學習如下:1.訊號學習 2.刺激反應聯結學習 3.連鎖學習 4.語文聯結 5.多重辨別 6.概念學習 7.原則學習 8.解決問題。
【用戶】Shu Hui Shih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usubel重視有意義的學習,但他認為學生並不一定知道什麼是重要的或相關的,也未必能自行組織學習材料,因此主張「接受式學習」,亦即由教師將學習內容組織成最後的形式,並有系統的呈現給學生。從教學的觀點而言,稱之為「講解式教學法」(expository teaching)。換言之,他認為「有意義的學習」主要發生於教師講解的教學過程。同時,這種教學方式有助於學習者在很少的時間內獲得大量的知識。
【用戶】Shu Hui Shih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布魯納(J.S.Bruner, 1915~ )是美國哈佛大學的心理學教授。他強調學習時,結構(structure)的重要性,認為教材的結構與學生的認知結構必須互相配合。他提倡發現學習(learning by discovery),鼓勵學生個人自己去思考、比較、對照、運用各種策略,以發現教材所含的重要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