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為檢察官之證明方法有明顯不足時,應為何種措施?
(A)應以裁定定期通知檢察官補正
(B)檢察官逾期未補正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C)應逕行裁定駁回起訴
(D)駁回起訴之裁定已確定者,若有發現新事實之情形,亦不得對同一案件再行起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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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病嬌什麼的最可愛啦!】評論
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 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為檢察官指出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時,應以裁定定期通知檢察官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得以裁定駁回起訴。 ... 違反前項規定,再行起訴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