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卉杉】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 第二條第二項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Vita】評論
(B)解散立法院之命令-這叫做呈請總統,總統咨詢過立法院長後立即解散立法院呈請不等於副署喔!!!!!!!!!!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1.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2.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3.解散立n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Lookingbruce】評論
(A)任命行政院院長之命令 -由總統直接任命且不須經立法院(B)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經諮詢立法院長後解散立法院(C)任命國防部部長之命令n-行政院長提名由總統任命,當然就經過副署.(D)任命司法院大法官之命令-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不須經行政院長副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