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太太】評論
1.其資格之取得。實由於主管機關配住而家,...
【最佳姐】評論
(A)(C)依據釋字第785號解釋、109年10月5日公保字第1091060302號函所附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就公務人員對於考績(成)評定等次,不論甲、乙、丙或丁等評定或對公務員作出申誡以上(含記大過一次)之懲處,均認屬行政處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保訓會通盤檢討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並以109年10月5日公保字第1091060302號函所附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函知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就公務人員對於考績(成)評定等次,不論甲、乙、丙(A)或丁等評定或對公務員作出申誡以上(含記大過一次(C))之懲處,均認屬行政處分,對該等處分不服者,均改依保障法所定復審程序請求救濟,故得單獨對之提起行政訴訟。(B) 最高行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