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ra】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1條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不予許可: 一、有事實足認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重大嫌疑。 二、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三、未經許可而入國。 四、冒用身分或以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證件申請。 五、曾經協助他人非法入出國(A)或身分證件提供他人持以非法入出國。 六、有事實足認其係通謀而為虛偽之結婚。 七、親屬關係因收養而發生,被收養者入國後與收養者無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之事實。 八、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健康檢查項目不合格(B)。但申請人未滿二十歲,不在此限。 九、曾經從事與許可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十、曾經逾期停留。 十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場面談(C)。 十二、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接受第70條之查察。 十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公告者。
【t8902351994】評論
入出國移民法 第11條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不予許可:一、有事實足認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重大嫌疑。二、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三、未經許可而入國。四、冒用身分或以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證件申請。五、曾經協助他人非法入出國或身分證件提供他人持以非法入出國。六、有事實足認其係通謀而為虛偽之結婚。七、親屬關係因收養而發生,被收養者入國後與收養者無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之事實。八、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健康檢查項目不合格。但申請人未滿二十歲,不在此限。九、曾經從事與許可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十、曾經逾期停留。十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場面...
【windfall21063】評論
不予許可之事由不包括(A)曾協助他人非法入出國 --入出國及移民法11條1項5款(B)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健康檢查項目不合格 --入出國及移民法11條1項8款(C)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場面談 --入出國及移民法11條1項11款(D)拒絕內政部移民署於夜間派員查察申請居留所由之婚姻或收養關係--查察,不得於夜間行之 入出國及移民法11條1項12款、70條入出國移民法 第11條1項十二、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接受第七十條之查察。入出國移民法 70條入出國及移民署受理因婚姻或收養關係,而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案件,於必要時,得派員至申請人在臺灣地區之住(居)所,進行查察。前項所定查察,應於執行前告知...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