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hen Chan】評論
最小限制環境(LRE)指在符合特殊兒童之個別需求下,給予最適當的教育安置環境,使其有最大發展之機會。所以如果依限制程度由小到大排列(或依障礙程度由輕到重排列),分別為:普通班→普通班輔以巡迴輔導→資源班(資源教室)→集中式特殊班→特教學校→在家教育、床邊教學以上資料參考自:徐強《特殊教育》。志光出版。
【Chao-Chun Chi】評論
就是說要把學生安置在該單位時,最不會有限制資格的。所以答案是普通班....任何一種的特殊生都可以被安置在普通班。
【吳小問】評論
最少限制環境法的要求意味著教育要在最大程度上適合每個兒童,患有殘疾的兒童必須和正常學生一起接受教育,殘疾兒童必須在正規教育的課堂內上課,除非即使在予以補充援助和服務下,殘疾的性質或程度仍然無法使殘疾兒童在正規課堂接受適當教育。盡管沒有強制規定,但這項法律要求強烈傾向于讓患有殘疾的兒童可以在假使他們是正常兒童的學校里上學。
【Potter Li】評論
較小限制應該是指越能跟一般學生一樣的意思吧沒有限制他上課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