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imonlinhhh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
【用戶】jennifer91016
【年級】
【評論內容】行政聽證:實現人民聽審權利之方式,提高行政行為的公信度、民主正當性,經聽證之行政處分,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資料來源:https://www.3people.com.tw/知識/行政程序之聽證-目的與明文規範/--公職考試-高普初、地特-一般行政-一般行政(高考、三等)/bbc21f12-f211-4e60-abcd-d05cffe5be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