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甲將 B 腳踏車借給乙使用,乙謊稱自己為 B 的所有人,將其以 1 萬元代價售讓給不知情的丙,二人完成交車付款。
(A)乙、丙間的 B 車買賣契約,不生效力
(B)基於戊權行為無因原則,B 車讓與契約有效
(C)乙、丙讓與 B 車讓與契約,為無權處分
(D)丙得善意取得 B 的所有權
參考答案
答案:C,D
難度:適中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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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隻隻隻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債權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
【用戶】隻隻隻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債權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