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依據警政署訂頒「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警察人員違反何種道路交通法規,將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相關規定處以記過以上之處分①闖越平交道、闖紅燈②非服勤時間無照駕駛又肇事③肇事逃逸④服勤時間騎乘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A)③
(B)②③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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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編故事記憶法:注意看!這個女人太狠了!這...

【用戶】gogor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111.8.3第5點警察人員違反下列道路交通法規或因而與他人發生肇事,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相關規定處分: (一)肇事逃逸者,記一大過。 (二)無照駕駛,記過一次;而又肇事者,記過二次。 (三)闖越平交道、闖紅燈者,申誡二次;因而肇事者,記過一次。 (四)未依規定領用牌照或懸掛車牌行駛、騎乘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駕      乘汽車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或駕車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者,申誡一次。 (五)違反其他交通法規因而肇事者,除本要點另有規定外,申誡一次。 (六)非服勤時間違反第二款至第五款規定者,減輕一等次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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