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君為持工作簽證及聘僱許可在我國從事律師工作已多年之外國人,於 112 年 10月 10 日取得移民署之永久居留許可,請回答下列問題:(一)甲君與雇主(即律師事務所)於111年10月10日合意終止聘僱契約,甲君想繼續在我國從事律師工作,請問律師工作是否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之專業工作?(2分)

【題組】(三)甲君原聘僱許可於112年12月12日到期,雇主如擬與甲君續約從事律師工作,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7條規定,請問下列何者正確?
(A)應由雇主為甲君申請許可、
(B)甲君自己申請許可、
(C)不須申請許可,即可在我國從事律師工作。(5分)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非常困難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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