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ku860827aajv】評論
根據Schmidt 的注意力假說:「學習...
【七葉】評論
請問,可否舉例「第二語言不易察覺的特徵」? 感謝強者!
【Shan_上岸啦~謝謝各位】評論
注重形式的教學(Form-Focus Instruction)可以幫助學習者提升語法意識(grammar consciousness),以供學習者自我監控。(106年華語文教學考古題-是非題第7題) 所以根據注意到假說(要意識到了才會記起來),C選項不易察覺的特徵就很適合。 A選項一語二語明顯不同>>>明顯就容易記得(有亮點)。B選項規則常見的特徵>>>常見自然容易記得(一天到晚看到)。D選項有重要溝通功能的特徵>>>我一開始也覺得是D選項,但重要溝通功能代表常常用到,是常見的用法,或者說,重要溝通功能代表沒它不行,用其他語法點很難替代,那這個語法點老師一定教得很認真,況且沒有替代方法,學生錯得多,就會有印象。相較之下,C選項不易察覺的特徵就更適合了。 個人淺見,歡迎大家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