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下列特徵何者出現時,最適合應用注重形式的教法(Form-Focused Instruction)?
(A)第一與第二語言明顯不同的特徵
(B)規則常見的特徵
(C)在第二語言不易察覺的特徵
(D)有重要溝通功能的特徵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7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vku860827aajv】評論

根據Schmidt 的注意力假說:「學習...

七葉】評論

請問,可否舉例「第二語言不易察覺的特徵」? 感謝強者!

Shan_上岸啦~謝謝各位】評論

注重形式的教學(Form-Focus Instruction)可以幫助學習者提升語法意識(grammar consciousness),以供學習者自我監控。(106年華語文教學考古題-是非題第7題) 所以根據注意到假說(要意識到了才會記起來),C選項不易察覺的特徵就很適合。 A選項一語二語明顯不同>>>明顯就容易記得(有亮點)。B選項規則常見的特徵>>>常見自然容易記得(一天到晚看到)。D選項有重要溝通功能的特徵>>>我一開始也覺得是D選項,但重要溝通功能代表常常用到,是常見的用法,或者說,重要溝通功能代表沒它不行,用其他語法點很難替代,那這個語法點老師一定教得很認真,況且沒有替代方法,學生錯得多,就會有印象。相較之下,C選項不易察覺的特徵就更適合了。 個人淺見,歡迎大家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