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關於直轄市長代理與補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直轄市長辭職者,由行政院院長派員代理
(B)直轄市長停職者,由副市長代理
(C)直轄市長死亡者,原則上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
(D)直轄市長之辭職,應以書面向內政部提出,並經核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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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helly】評論

D. 直轄市市長向行政院提出並經核准;縣市長向內政部,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准地方制度法第 82 條第 5 項第一項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直轄市長應向行政院提出並.....看完整詳解

Folgt mir all】評論

地方制度法55第三項:「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我以為副市長理所當然會繼任.....

TCJ】評論

(D)直轄市長之辭職,應以書面向內政部提出,並經核准是向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