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喵】評論
第 576 條 稱行紀者,謂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為動產之買賣或其他商業上之交易,而受報酬之營業。 第 622 條 稱運送人者,謂以運送物品或旅客為營業而受運費之人。 第 514-1 條 稱旅遊營業人者,.....看完整詳解
【whappy501】評論
★★★ 514-1★(☆)★★★★ ...
【消特111 已上榜】評論
樓上摩友筆記排版-第 576 條 稱行紀者,謂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為動產之買賣或其他商業上之交易,而受報酬之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