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我國「特殊教育法」條文中對於評量的法令規定,下列何者並不在其中?
(A)必須提供學生IEP
(B)學生需安置於最少限制的環境
(C)保護被評量學生的作法
(D)學生的鑑定基準與辦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統計:A(0),B(1),C(1),D(3),E(0)

用户評論

【用戶】Debbie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第 28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B→第 12 條 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教育階段、年級安排、教育場所及實施方式,應保持彈性。特殊教育學生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其降低或提高入學年齡、縮短或延長修業年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 18 條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C→第19條 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D→ 只有說明分類,鑑定基準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裡

【用戶】Debbi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第 28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B→第 12 條 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教育階段、年級安排、教育場所及實施方式,應保持彈性。特殊教育學生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其降低或提高入學年齡、縮短或延長修業年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 18 條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C→第19條 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D→ 只有說明分類,鑑定基準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