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yo Hsu】評論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 第2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所稱專業團隊,指為因應身心障礙學生之課業學習、生活、就業轉銜等需求,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福利、就業服務等不同專業人員所組成之工作團隊,以提供統整性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 前項專業團隊由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教育行政人員等共同參與為原則,並得依學生之需要彈性調整之。
【王琪唯】評論
之所以需要行政人員 可能就是在於排課 成績登分上的問題 需要直接請教行政人員
【Lai Jane】評論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已廢止102.09
【Chi Chi】評論
請刪除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已廢止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