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高先生的土地在民國 101 年 1 月 15 日被公告徵收,於下列哪種情況下,高先生可以申請收回被徵收的土地?
(A)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 2 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
(B)徵收開發完成後,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
(C)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 3 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
(D)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而變更使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70588
統計:A(1),B(8),C(3),D(3),E(0)

用户評論

【用戶】Yining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第九條(原土地所有權人照原徵收補償價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