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 Lu】評論
行政調查之性質有事實行為與法律行為兩種可能:1.事實行為:直接發生事實效果的行為,例如:拍攝、錄音、測量、問卷、拜訪、進入場所抽 樣調查等。2.法律行為: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的行為處分,對特定行政客體課予忍受義務之調查,例 如:行政機關要求個人、事業團體、有關機關提供文件、帳冊或其他必要資料或 是證物。
【何欣欣】評論
行政事實行為!如何判斷
【含含】評論
事實行為是對不特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