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金(111年鐵特上榜)】評論
A.強制C.低D.不排富
【陳宜沂】評論
資料來源:https://dep.mohw.gov.tw/dosaasw/cp-535-3227-103.html社會保險:社會保險之目的在於保障全體國民免於因年老、疾病、死亡、身心障礙、生育,以及保障受僱者免於因職業災害、失業、退休,而陷入個人及家庭的經濟危機。據此,其體系應涵蓋職業災害保險、健康保險、年金保險、就業保險、長期照護保險等。社會保險應兼顧個人與家庭的所得安全,以及各人口群、職業別的所得重分配效果。社會保險應依公平正義原則對經濟弱勢者提供保險費之補助,且給付應考量適足性,以維持被保險人的經濟安全。與所得相關之保險給付,若因不同職業別與所得等級造成給付水準、所得替代率與給付條件等之差距,政府應積極予以縮小。社會保險之退休給付與老年給付,應以年金化、年資可隨個人移轉的原則來優先設計。社會保險體系之財務設計必須考量人口結構變遷所可能產生之財務危機,保險費率、給付水準、支付制度、所得替代率、行政費用等均應詳實評估,以符合財務健全與世代間公平正義。社會保險保險費率應依精算結果收支連動,避免因政治及經濟等環境因素干擾,影響保險費率之調整,以健全各類社會保險的財務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