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通報協助與資訊蒐集處理利用辦法第 2 條所稱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共計八項,下列何者錯誤?
(A)矯正機關收容人之十八歲以下子女
(B)對六歲以下兒童未依規定納入全民健康保險
(C)對六歲以下兒童未依規定預防接種
(D)對六歲以下兒童逕遷戶籍至戶政事務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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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0830155】評論

本辦法所稱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指有下列...

學海無涯盡早上岸】評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81

陳宜沂】評論

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通報協助與資訊蒐集處理利用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致兒童及少年有未獲適當照顧之虞者:一、對六歲以下兒童未依規定辦理出生登記。二、對六歲以下兒童逕遷戶籍至戶政事務所。三、對六歲以下兒童未依規定預防接種。四、對六歲以下兒童未依規定納入全民健康保險。五、國民小學(以下稱國小)新生未依規定入學。六、矯正機關收容人之十二歲以下子女。七、六歲以下兒童之父或母未滿二十歲。八、兒童及少年家庭遭遇經濟、教養、婚姻、醫療或其他不利處境。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81&kw=%e8%84%86%e5%bc%b1%e5%ae%b6%e5%ba%ad%e4%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