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ursula_tsai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買賣雙方和仲介之間是居間關係,就賣方這邊的授權及仲介費的支付,是透過簽立委託銷售契約加以約定,目前國內仲介業所使用的委託契約有兩種,即「專任委託銷售契約」及「一般委託銷售契約」,如屬專任委託銷售契約則在契約中會有「在委託期間內,不得自行出售或另行委託其他第三者從事與受託人同樣的仲介行為」的規定,若有違反視為房仲已完成居間義務,縱使非該專任委託房仲業者銷售的,仍須支付服務費給該房仲業;反之,一般委託銷售契約則沒有這個規定,可以委託多家房仲業者同時代為銷售,且服務費只要付給先找到買主的那一家房仲即可。.......法院認為,房仲只是扮演「居間」的角色,所簽的委託銷售契約也只是「居間契約」,依居間的法律性...
【用戶】草莓麗麗魚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僱傭契約、委任契約、承攬契約三者之區別:1.僱傭契約提供的是勞務,狹義的指勞力,廣義的尚包括受僱人的智慧、專業、經驗、人脈及技術等。2.承攬契約通常包括一定工作之完成,除包括勞務的提供以外,承攬人尚需提供工作場所、設備、材料及原料等。亦即僱傭關係只負責「工」,承攬關係則是.....看完整詳解
【用戶】ursula_tsai 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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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買賣雙方和仲介之間是居間關係,就賣方這邊的授權及仲介費的支付,是透過簽立委託銷售契約加以約定,目前國內仲介業所使用的委託契約有兩種,即「專任委託銷售契約」及「一般委託銷售契約」,如屬專任委託銷售契約則在契約中會有「在委託期間內,不得自行出售或另行委託其他第三者從事與受託人同樣的仲介行為」的規定,若有違反視為房仲已完成居間義務,縱使非該專任委託房仲業者銷售的,仍須支付服務費給該房仲業;反之,一般委託銷售契約則沒有這個規定,可以委託多家房仲業者同時代為銷售,且服務費只要付給先找到買主的那一家房仲即可。.......法院認為,房仲只是扮演「居間」的角色,所簽的委託銷售契約也只是「居間契約」,依居間的法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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