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依教師法規定,國民中學教師聘任期限,續聘幾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並經審查通過後,才可以長期聘任?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3784
統計:A(11),B(188),C(568),D(10),E(0)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教師法第十三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