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守甫】評論
(A)學校應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以學務人員為召集人,並應有學生代表 --校長為召集人(B)疑似校園霸凌事件之被霸凌人,得向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之學校申請調查 (C)學校於受理霸凌案件申請後,應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處理 (D)學校調查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時,當事人為未成年者,得由法定代理人陪同 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8352620&dostatus=&noslave=1&exp=300#ixzz5IyOJweHh
【nnnnn】評論
校長為召集人
【Judy Fang】評論
校長為召集人
【kiki】評論
以校長為召集人
【皇冠會掉】評論
(A)學校應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以學務人員為召集人,並應有學生代表學校應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以校長為召集人,其成員應包括導師代表、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家長代表、學者專家,負責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防制、調查、確認、輔導及其他相關事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小組成員,並應有學生代表。後面敘述也有錯誤喔!
【chiayi】評論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三章 校園霸凌之處理程序及救濟方式第十條 學校應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以校長為召集人,其成員應包括導師代表、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家長代表、學者專家,負責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防制、調查、確認、輔導及其他相關事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小組成員,並應有學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