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島雯】評論
(A)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C)判決在我國不僅有事實上拘束力,也有法律上之拘束力。(D)最高法院審理案件,關於法律上之見解,認有變更判例之必要時,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
【ct411072z】評論
F19 判決當然是結論嘍 不是大前提也不是小前提
【唐唐】評論
16 下列有關判例之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認為判例有違憲時,不得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B)判例是由司法院就各級法院判決選編而成 (C)最高法院審理案件,關於法律上的見解,認有變更判例必要時,可踐行一定之程序而予變更 (D)判例經司法院審查後即完成,並可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