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法律規定主管機關為防治控制疫情之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主管機關據此發布公告,暫時禁止輸入特定之進口貨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告欠缺法律依據
(B)公告違反平等原則之虞
(C)公告逾越法律授權之虞
(D)公告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之虞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江全】評論

釋字第680號解釋爭點懲治走私條例★2...

女王可可小煤炭】評論

釋字第680號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1、3...

易靈】評論

釋字680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三項規定:「第一項所稱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之。」其所為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尚欠明確,有違授權明確性及刑罰明確性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