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何者為普氏原則( Premack principle ) 的例子
(A)先從事喜愛的活動再做不喜歡的活動
(B)用不喜歡的活動作為處罰
(C)以喜歡的活動做為不喜歡活動的增強物
(D)不給增強物來維持對活動的喜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5555
書單:行為主義、Premack原則(老祖母原則

用户評論

【用戶】林曉玲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為什麼不能呢?

【用戶】有毅力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回三樓  先從事喜歡的活動後  有可能不會做不喜歡的活動  並無增強其動機

【用戶】WE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眼瞎 要把選項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