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何者為普氏原則( Premack principle ) 的例子
(A)先從事喜愛的活動再做不喜歡的活動
(B)用不喜歡的活動作為處罰
(C)以喜歡的活動做為不喜歡活動的增強物
(D)不給增強物來維持對活動的喜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5555
書單:行為主義、Premack原則(老祖母原則
用户評論
【用戶】林曉玲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為什麼不能呢?
【用戶】有毅力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回三樓 先從事喜歡的活動後 有可能不會做不喜歡的活動 並無增強其動機
【用戶】WE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眼瞎 要把選項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