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昱旻】評論
受託人以自己名義使用的避險交易有: 匯率選擇權、換匯、換匯換利、遠期外匯,四種交易方式。
【賴家韋】評論
受託人為了避險,同樣是用「受託人的名義」來進行避險只能用四種衍生性商品工具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選擇權交易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交易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央行函釋中包含遠期外匯交易,所以一共四種沒有期貨工具,所以看到期貨一定是錯的。
【吳昱旻】評論
受託人以自己名義使用的避險交易有: ...
【賴家韋】評論
受託人為了避險,同樣是用「受託人的名義」來進行避險只能用四種衍生性商品工具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選擇權交易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交易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央行函釋中包含遠期外匯交易,所以一共四種沒有期貨工具,所以看到期貨一定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