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依現行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男女雙方舉辦婚禮後,未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者,其婚姻無效。女方嗣後雖已懷胎或生子,亦同
(B) 繼承人拋棄繼承者,雖不負擔被繼承人遺留之債務,但亦不得取得繼承人遺留之財產
(C) 不動產買賣,非經當事人訂立書面契約,縱當事人已經口頭合意,亦不生效力
(D) 債務人向債權人借款,得由第三人提供房屋設定抵押權擔保該債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86878
統計:A(204),B(104),C(705),D(227),E(0)

用户評論

Luisa Chang】評論

不動產買賣之要式為登記,非書面

上榜】評論

可是選項說亦不生效力,不是等於無效嗎?然而題目是要選錯誤的,那這樣C選項並無錯誤不是嗎?

linlin鐵佐事務已上榜】評論

69年台上字第1710號 79年度台上字第1754號關於買賣不動產之債權契約,乃非要式行為,若雙方就買賣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當事人締結不動產買賣之債權契約,固非要式行為,惟對於買賣契約必要之點,即價金與標的物之意思表示必須一致,否則其契約即難謂已成立。---下列何種行為是民法所規定之法定要式行為? (A)和解契約 (B)消費借貸契約 (C)不動產買賣契約(D)結婚契約鐵路員級◆法學知識- 104 年 - 員級鐵路人員考試、四等退除役軍人轉任考試#22159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