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死亡時留下存款新臺幣(下同)30 萬元。甲之父母乙丙均拋棄繼承。甲尚有其妹丁、祖母戊、祖父庚在世。庚應可繼承多少甲的遺產?
(A)無
(B) 10 萬元
(C) 15 萬元
(D) 30 萬元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Jinny】評論

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

wak4763987】評論

繼承遺產 以親等近者為優先父母是第二順位 皆拋棄 所以由第三順位丁全額繼承戊庚 全都拿不到

Eva Liao】評論

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丁為第三順位,戊庚為第四順位,第三順位的丁拿完了,所以庚拿不到遺產為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