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5 甲重男輕女,因子丁留學美國,將其財產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贈與丁,完全不顧及平日照顧其生活起居之妻乙及女丙之感受。1年後,甲死亡,另遺有財產600萬元,丙得繼承多少財產?(A)1,000萬
【評論內容】
第1173 條 (分割之計算-贈與之歸扣)I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II 前項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評論主題】11 甲向乙借新臺幣1,000萬元,以甲所有之A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嗣後甲將A地出租並交付於丙。債務清償期屆至,甲無力清償債務,乙聲請法院拍賣A地,由丁順利拍定取得A地之所有權。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內容】第425 條 (租賃物所有權之讓與)I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II 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19 甲以電話詢問乙書店有無甲欲購買之A書,乙表示「有」,甲即以市價新臺幣500元與乙訂立A書買賣契約,並請乙保留該書,乙請甲可隨時到店裡拿書。數日後,甲至乙書店取書時,乙遍尋不著 該書。下列敘述,何
【評論內容】第200 條 (種類之債)II 前項情形,債務人交付其物之必要行為完結後,或經債權人之同意指定其應交付之物時,其物即為特定給付物。
【評論主題】24 關於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親權之行使與禁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父母應以家庭生活之共同利益,而使用、收益、處分之。但子女已滿16歲者,應得其書面同意 (B)父母之一方濫用其
【評論內容】
A)第1088 條 (親權-子女特有財產之管理)I 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II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
B)第1090 條 (親權濫用之禁止)父母之一方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法院得依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
【評論主題】10 甲之轎車引擎故障,甲偷乙之轎車引擎,裝置於甲之轎車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之轎車引擎與甲之轎車附合,甲取得乙之轎車引擎之所有權 (B)乙之轎車引擎與甲之轎車混合,甲取得乙之轎車引擎之所有
【評論內容】
第812 條 (動產之附合)I 動產與他人之動產附合,非毀損不能分離,或分離需費過鉅者,各動產所有人,按其動產附合時之價值,共有合成物。II 前項附合之動產,有可視為主物者,該主物所有人,取得合成物之所有權。
第813 條 (混合)動產與他人之動產混合,不能識別,或識別需費過鉅者,準用前條之規定。
【評論主題】3 關於法人董事、監察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之同意 (B)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任何第三人 (C)監察人有數人者,就監
【評論內容】第27 條 (法人之機關)I 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II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III 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IV 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評論主題】11 債務人以其責任財產就債務之履行為擔保,為確保債權得獲清償,民法特設有債權保全制度。下列何者錯誤? (A)除債權人之代位權外,債權人撤銷債務人所為有害及債權之行為,亦為民法上債權保全方式 (B)債
【評論內容】
第244 條 (債權人撤銷權)I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II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III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IV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5 甲與乙均未成年,因前有糾紛,某日甲唆使丙毆打乙而受傷,住院並支付醫藥費等損害,共計新臺幣(下同)20 萬元,乙向甲求償,甲父丁出面以 15 萬元,與乙訂立和解契約。下列何者錯誤? (A)乙有權向甲
【評論內容】
和解契約依
第79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契約之效力)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評論主題】25 甲重男輕女,因子丁留學美國,將其財產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贈與丁,完全不顧及平日照顧其生活起居之妻乙及女丙之感受。1年後,甲死亡,另遺有財產600萬元,丙得繼承多少財產?(A)1,000萬
【評論內容】
第1173 條 (分割之計算-贈與之歸扣)I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II 前項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評論主題】24 關於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親權之行使與禁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父母應以家庭生活之共同利益,而使用、收益、處分之。但子女已滿16歲者,應得其書面同意 (B)父母之一方濫用其
【評論內容】
A)第1088 條 (親權-子女特有財產之管理)I 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II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
B)第1090 條 (親權濫用之禁止)父母之一方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法院得依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
【評論主題】19 甲以電話詢問乙書店有無甲欲購買之A書,乙表示「有」,甲即以市價新臺幣500元與乙訂立A書買賣契約,並請乙保留該書,乙請甲可隨時到店裡拿書。數日後,甲至乙書店取書時,乙遍尋不著 該書。下列敘述,何
【評論內容】第200 條 (種類之債)II 前項情形,債務人交付其物之必要行為完結後,或經債權人之同意指定其應交付之物時,其物即為特定給付物。
【評論主題】11 甲向乙借新臺幣1,000萬元,以甲所有之A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嗣後甲將A地出租並交付於丙。債務清償期屆至,甲無力清償債務,乙聲請法院拍賣A地,由丁順利拍定取得A地之所有權。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內容】第425 條 (租賃物所有權之讓與)I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II 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10 甲之轎車引擎故障,甲偷乙之轎車引擎,裝置於甲之轎車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之轎車引擎與甲之轎車附合,甲取得乙之轎車引擎之所有權 (B)乙之轎車引擎與甲之轎車混合,甲取得乙之轎車引擎之所有
【評論內容】
第812 條 (動產之附合)I 動產與他人之動產附合,非毀損不能分離,或分離需費過鉅者,各動產所有人,按其動產附合時之價值,共有合成物。II 前項附合之動產,有可視為主物者,該主物所有人,取得合成物之所有權。
第813 條 (混合)動產與他人之動產混合,不能識別,或識別需費過鉅者,準用前條之規定。
【評論主題】11 債務人以其責任財產就債務之履行為擔保,為確保債權得獲清償,民法特設有債權保全制度。下列何者錯誤? (A)除債權人之代位權外,債權人撤銷債務人所為有害及債權之行為,亦為民法上債權保全方式 (B)債
【評論內容】
第244 條 (債權人撤銷權)I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II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III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IV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5 甲與乙均未成年,因前有糾紛,某日甲唆使丙毆打乙而受傷,住院並支付醫藥費等損害,共計新臺幣(下同)20 萬元,乙向甲求償,甲父丁出面以 15 萬元,與乙訂立和解契約。下列何者錯誤? (A)乙有權向甲
【評論內容】
和解契約依
第79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契約之效力)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評論主題】3 關於法人董事、監察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之同意 (B)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任何第三人 (C)監察人有數人者,就監
【評論內容】第27 條 (法人之機關)I 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II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III 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IV 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評論主題】25 甲死亡時留下存款新臺幣(下同)30 萬元。甲之父母乙丙均拋棄繼承。甲尚有其妹丁、祖母戊、祖父庚在世。庚應可繼承多少甲的遺產? (A)無 (B) 10 萬元 (C) 15 萬元 (D) 30 萬元
【評論內容】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丁為第三順位,戊庚為第四順位,第三順位的丁拿完了,所以庚拿不到遺產為無
【評論主題】24 甲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20 萬元,甲因病死亡未留遺產,乙查得甲有一子丙,在甲死亡前一年,從甲受贈 20 萬元,乙是否得向丙請求清償借款? (A)依民法第 1148 條規定,因甲未留遺產,丙對乙
【評論內容】
第 1148-1 條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故題目甲死亡前一年受贈仍歸為遺產
【評論主題】23 下列關於民法特留分之敘述,何者正確?(A)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二親等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B)被繼承人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四分之一 (C)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四分之
【評論內容】(A)非條文所屬特留分規定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