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買受人不按時支付價金,拍賣人得解除契約而再行拍賣,惟再行拍賣所得之價金,如少於原拍賣之價金及再行拍賣之費用時,依民法規定,法律效果如何?
(A)再行拍賣無效,原買受人應負賠償責任
(B)再行拍賣無效,原買受人無庸負賠償責任
(C)再行拍賣有效,原買受人應負賠償責任
(D)再行拍賣有效,原買受人無庸負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0755
統計:A(27),B(9),C(522),D(78),E(0)
用户評論
【用戶】uvoxygen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拍賣之買受人如不按時支付價金者,拍賣人得解除契約,將其物再為拍賣。再行拍賣所得之價金,如少於原拍賣之價金及再行拍賣之費用者,原買受人應負賠償其差額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