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有關國家賠償求償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一般公務員之行為導致國家賠償者,僅於故意之情況下,受害人得請求國家賠償
(B)民事法院法官因過失誤判,致當事人之權益受害者,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C)第一審行政法院判決違法,致原告之權利受損者,不得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D)交通部公路總局違法管制通行,致人民車輛遭到地震所致落石毀損,應負擔國家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4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花花】評論
(A) 一般公務員之行為導致國家賠償者,僅於故意之情況下,受害人得請求 國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2條2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看完整詳解
【凱撒】評論
C怎麼解啊 法條不是明明說判決有罪 就可以國賠Bc都已經判決了 還不能國賠嗎
【水深火熱r】評論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