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憲法中提及:「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應受保障。」至於勞工工時與工資及其他相關規定,則見於勞動基準法中,此一作法彰顯了憲法的哪一項特性?
(A)最高性
(B)安定性
(C)原則性
(D)強制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0869
統計:A(453),B(186),C(2753),D(19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工作規則、勞動基準

用户評論

【用戶】PH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非「最高性」的題目!

【用戶】張燕盈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二、原則性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其內所規定者均為較重要、具原則性意義之事項,而對於較不重要或瑣碎之事項,則不加以規定。 http://content.edu.tw/wiki/index.php/%E6%86%B2%E6%B3%95

【用戶】見鬼了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法律保留原則」:憲法中關於人民的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規定:「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第6條規定:「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