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特殊教育法規定,各縣市政府對身心障礙學生應每年重新評估何者之適當性?
(A)教育鑑定
(B)教育輔導
(C)教育安置
(D)教育診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7716
統計:A(443),B(214),C(1300),D(1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之評鑑、特殊教育法

用户評論

Neuneu Chen】評論

特殊教育法 第十七條規定托兒所、幼稚園及各級學校應主動或依申請發掘具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者,依前條規定鑑定後予以安置,並提供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各主管機關應每年重新評估前項安置之適當性。

黃 泰益】評論

依特殊教育法規定,各縣市政府對身心障礙學生應每年重新評估何者之適當性? (C)教育安置